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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經貴德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調查,投訴人為茍興郎,當事人為茍興波,二人為兄弟關系。2023年7月15日茍興波在工作期間不慎摔倒造成頭部損傷、頭皮裂傷。事發后,貴德縣閩樂冶巖多孔磚有限公司第一時間將茍興波送往貴德縣人民醫院接受治療,并支付受傷期間的一切費用,經過多次復查,2023年8月8日青海省人民醫院出具門診病歷,確認茍興波已經痊愈。 三、辦理結果1工傷賠付問題:于2023年9月5日貴德縣閩樂冶巖多孔磚有限公司與當事人茍興波達成工傷補償協議,現金支付茍興波工傷補償23000元整,已全部結清。2社會保險問題:當事人稱本人并未提出過此要求,本人在戶籍地已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本人不愿意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3雙倍工資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經查,貴德縣閩樂冶巖多孔磚有限公司與當事人已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11月20日,故不存在支付雙倍工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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